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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合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
发布者:合肥教科院发布时间:2021-06-17[打印]


各县(市)、区教研室,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,各市管高中学校:

为了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》精神,全面提升我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和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,总结推广课程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,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探索教育教学理论,改革创新教学方法,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合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学科(领域)

小学:语文、数学、道德与法治、体育与健康、信息技术 、科学、综合实践;

中学(包含初中和高中):英语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学、美术、音乐;

特殊教育

二、论文内容

近两年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,包括基础理论研究、与本学科教学紧密相关的调查报告、经验总结(不含教学设计)、实验报告等。

三、参评要求

1.论文应突出学科特点,具有前瞻性、科学性、实践性。选题富有创意,观点明确,思路清晰,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指导意义。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。

2.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作者,须保证其论文的原创性、真实性,文责自负。一旦发现论文抄袭,将取消参评资格,并通报至作者单位。凡在市级以上评选中已获奖的论文、在具有公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,不再参评。

3.各县(市)区教研室、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属学校要对报送的论文进行评审,在评审的基础上择优上报。评审后提交的论文数量,各县(市)区上报学语文、学数学不超过25篇,中学英语不超过20篇,其他每学科不超过 15篇;各开发区上报小学语文、小学数学不超过15篇,中学英语不超过10篇,其他学科不超过7篇;市属学校每学科不超过3篇。          

四、评选时间及程序

1.评选时间

分学校初评、县(市)区复评、市级终评三个阶段逐级开展。初评和复评由学校和县(市)区组织评选,未经初评和复评的作品,不予上报参加市级评选。市级终评由市教科院组织实施。

个人申报时间和学校初评:202171-2021831

县(区)复评时间:202191-930

市级终评时间:2021101-1031

2.评选程序

1)个人申报

本次评选只接受教师(教研员)个人在线申报提交,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到应用平台(http://www.ahedu.cn/)“活动评选”栏目中。每位教师(教研员)只能提交一篇参评论文,每篇论文署名1人。没有平台账号的教师(教研员)需先行注册。参评论文建议采用统一格式排版,参考模板可从平台下载。参评教师(教研员)上传作品时应准确填写“作品信息”栏,包括单位名称、学段、学科和作品名称(获奖信息以此为准),但上传的论文word版电子文件中不得出现本人姓名、单位等信息。

2)学校、县(市)区评选推荐

参赛论文的初评和复评推荐工作由各学校和县(市)区自行组织,按时间要求逐级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。

3)市级评选

市教科院将严格按规定的程序,从市级专家库中遴选学科专家,组成专家评选组,分学段组织评选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1.各县(市)区和市管学校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充分认识到此项教科研工作的重要性,安排专人负责此项活动。

2.各县(市)区和市管学校要对照标准严格把关,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。对报送论文进行查重,全文检测复制比超过30%以上者,应视为不合格,不予上报。

3.本次评选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(市级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市级参评人数的15%25%40%),并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;各学科将从获得市级一等奖论文中择优上报参加省级论文评比。

附件12021年合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评价指标.docx

 

附件22021年合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参考模板.doc

 

合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

2021616

 


通知范围

区域: 市管学校 肥东县 肥西县 长丰县 庐江县 巢湖市 瑶海区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经开区 高新区 新站区 巢湖经开区

学段: 幼教 小学 中学

学科: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道德与法治 音乐 体育 美术 科学 信息技术 通用技术 综合实践活动 幼儿教育 职业教育 特殊教育 心理健康

年级: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七年级 八年级 九年级 高一 高二 高三 小班 中班 大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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